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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10年招聘校医及护理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0-8-6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因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卫生保健工作需要,招聘校医及护理员共28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校医及护理员公告
 
因我区中小学卫生保健工作需要,招聘校医及护理员共28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0—2011学年度,我区公开招聘校医共27名、护理员1名,其中区直学校招聘校医8名、护理员1名,镇(街道)属学校招聘校医19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南海生源毕业生
(二)人事关系挂靠在南海区人才管理办公室或户籍在南海区的人员。
(三)211工程院校毕业的其他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7.男性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限为2010年8月31日,下同),女性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
(二)其他条件
1.应聘校医的在职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相关执业证书(毕业生可以在参加工作一年后考取);
(2)具备独立坐诊的能力,掌握青少年保健知识,能胜任校医工作;
2.应聘护理员的在职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基本的护理知识、参加过护理方面的培训,并持有相关执业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方案
招聘方案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及南海人才信息网上公布。
(二)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到两个招聘单位。
报名时间从2010年8月6日至16日。应聘者根据招聘计划(附件1),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把报名表发到以下邮箱:nhedu_ps@126.com。
(三)资格审查
8月23日前我局负责初审报名人员的资格,并在网络上公布初审符合资格的报名人员名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8月23日至24日携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3)到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由教育局人事科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网络的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由南海区教育局组织,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该成绩不带进双向选择及技能测试,通过面试进入双向选择和技能测试的人员成绩不能低于60分。
(五)双向选择(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的人员,将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报考人员之间达成聘用初步意向。
(六)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网络的形式另行通知)
双向选择后以1:1的比例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分组进行技能测试,其中镇(街道)招聘的校医委托镇级医院负责技能测试,区直学校招聘的校医及护理员委托区级医院进行技能测试(测试要求另行通知),技能测试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测试医院出具的评价意见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技能测试不通过的招聘计划取消不再补录。
(七)体检并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以及有关安排在南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合格,获得聘任资格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双向选择结果推荐聘用。由于拟聘人员的个人原因放弃或不符合聘用资格的,招聘计划取消不再进行补录。
如应聘人员的成绩达不到要求,招聘领导小组可减少或取消该单位的招聘计划。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于9月中旬在南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3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度
(一)新招聘人员均实行聘用制度,由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聘用期间人事关系可挂靠在南海区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
(二)试用期考察要求
本次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我局和所在镇(街道)教育组或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符合聘用要求可办理正式的聘用手续,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聘用。
(三)受聘人员待遇
聘用期间,受聘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聘用人员与教育系统的在编在职人员同工同酬。
六、其他规定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联系电话:0757-86232590。联系人:何老师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三号教育局二楼人事科
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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